政策法规
电子商务开启“法”“质”新道路
近年来,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可谓突飞猛进。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,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(包括B2B和网络零售)达到约13万亿元,同比增长25%。全年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49.7%,达2.8万亿元。2015年一季度,网上服务零售额1297亿元,增长43%,网上商品零售额6310亿元,增长41%。然而在高速发展的同时,我国电子商务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,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产品质量、消费欺诈等问题。
规范电子商务发展,一直是消费者心声和业界的心愿。现在,它们有望变成现实了。国务院5月7日正式出台《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》,包括营造宽松发展环境、促进就业创业、推动转型升级、完善物流基础设施、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等8大方面29条意见,也被称之为“电商国八条”。
仔细品读“电商国八条”,能够看出国家对于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,打造“双引擎”、实现“双目标”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看重,以及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,规范行业健康发展,维护电子商务各方利益的目的。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字:一个是法,一个是质。
质量问题是目前电商发展的突出顽疾之一,法治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治国方略,是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经之路。
在此次“电商国八条”中,也重点对法治和质量予以了明确。法治方面,首要的就是明确“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,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,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”。同时,还提出要“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,研究制定或适时修订相关法规”。
“法无禁止即可为、法无授权不可为”,其核心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激发市场活力;“法无授权不可为、法定职责必须为”,其关键是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,这也符合国务院反复强调要亮出政府的“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,负面清单”的要求。在电子商务发展中,首次直接提出来“法无禁止即可为,法无授权不可为”,说明这次是真正从非常基础、非常核心的层面,加大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力度,让电子商务成为经济的新动力,也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走上法治的轨道。
除了法律保障,对于质量的关注同样十分抢眼,从“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,探索建立风险监测、网上抽查、源头追溯、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,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”,到“制定基于统一产品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,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”,以及“统一线上线下的商品编码标识,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”等,无不对目前电子商务中极为突出的质量问题对症下药,充分体现了电子商务发展走质量型发展之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
“电商国八条”还提出了一个具体的远景目标:到2020年,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、诚信守法、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。电子商务的崛起非一日之功,健康、有序的电子商务市场建立也非一朝一夕,但相信只要坚持走“法”“质”之路,就一定会实现这个远景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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